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

笑話十則

獵人與老虎
獵人遇到老虎,故作鎮定,用可怕的眼神瞪老虎。
突然老虎雙手合十並跪了下來。
獵人得意地說:知道厲害了吧!
少頃,老虎幽幽地道:禱告完畢,准備用餐。
白桃
審訊室裡,POLICE問:為什麼越獄?
答:我撿到一個桃子,以為上天暗示我逃。
問:那為什麼又被抓了?
答:一時大意,沒注意那桃子是白色……

有兩個窮秀才,相互談論著自己的雄心壯志。一個說:“我這一輩子都不富足,隻想吃飽了飯、睡足了覺就罷了。將來,有朝一日得志,我定要吃飽了便睡,睡足了又吃。”另一個說:“我卻和你不一樣。我必定要吃飽再吃,哪裡有閑工夫去睡呀!”
  我看來,男人有兩大苦差:與領導吃飯,陪女人逛街。其實兩者是相同的,因為我有幸陪同逛街的女人大抵也算是我的領導了。等什麼時候我對這兩件苦差可以安之若素,大概就算進步了。
  女人購物讓理智走開
  女人在購物時,理智常常瞬時短路。明明衣櫃被20條長裙塞滿,偏偏還要再買第21條,這倒與流行歌手們的宣言類似:我最好的作品在下一首。不過,女人的無理智購物絕對能贏得智慧男人的認同──補償她們的挫折感:工作壓力大,人際關系緊張,生理周期進入低潮,都會誘使她打開錢包。因此一個成熟的男人寧願破財免災,縱容女友一遭,讓她在購物的瘋狂中獲取成就感,以維持“世界和平”。事後望著賬單,女人多半會痛悔不已,但你若相信她痛改前非,我隻能建議你去測一下智商。
  說女人無理智購物的第二層意思,就是當你面對著一件與她粗腿不相稱的緊身裙與之爭執難下時,別指望她幡然醒悟。那時她多半會與居心叵測的導購擺出一副同仇敵愾的姿態,讓你恍惚間懷疑你們根本不是共同利益者。女人往往得意於她“明智”的叛變,卻不曾顧及導購無非是惦記著她錢夾裡的銀子。所以,在商場裡與女人爭執毫無勝算。我的經驗是,非暴力不合作──唯唯諾諾,讓她痛失爭執對手,興味索然,最後隻買一件打2折的襯衫就匆匆離去。這樣,下次為災區募捐,我就多了一件拿得出手的貨色。
  如果女人請求你:“陪我買一件襯衣。”千萬別認為她會直奔襯衣櫃台,一手交錢,一手拿貨。隻要走入商場,我就必須拿出顏回對孔子的態度,顏回說他是,“夫子步,亦步;夫子趨,亦趨”;我們也應當“女友步,亦步;女友趨,亦趨”。顏回亦步亦趨是因為他對孔子的景仰:“仰之彌高,鑽之彌深,瞻之在前,忽焉在後”。我們亦步亦趨是出於對女友的景仰如江水滾滾不絕,於是隨她在人潮中南征北戰:仰之三樓精品廊,鑽之地下二層超市,瞻之前邊化妝品專櫃,忽焉身後珠寶首飾店。拎在我手裡不斷加磅的大包小包,卻與襯衣沒了關聯。而當女人處於瘋狂購物的“發燒”狀態時,也是小偷的絕佳商機,所以我練就了比小偷還專業的看錢包本領。
  男人陪逛心有不甘
  其實,陪女人購物,99%的男人尚未覺悟到心甘情願的地步,又當如何?男人自有對策。
  有人情味一點的大商場會給男士辟出休息室,等同於給孩子辟出游戲廳的那種待遇:可以喝喝飲料,發發呆,規格高點的還可以看看過期報紙。可是說實話,恐怕不會有多少女人樂意這樣放鬆男伴。女人往往心裡已拿定主意,卻仍需要男人的贊同。而男人的自尊,也令他們難以忍受往來人群憐憫目光的撫慰。(人們的目光在說:可憐的,她怎麼把你丟棄在這兒?)所以男士休息室對大多數男士來說都是形同虛設,沒什麼指望的。
  男人陪女人逛街的要點在於靈與肉的分離。也就是說,你的身隨伊人、心往他處:想些愉快的事,比如說最近得到老板的嘉獎,女秘書含情脈脈的凝視,還有觀摩靚女。感謝上帝,現在街上的靚女應接不暇。在商場裡看靚女也特別安全,因為女友不大會注意你;而商場裡的靚女打扮起來就是讓人矚目的,一般也不會用眼光刻薄你。看靚女就是讓女友發現了也問題不大,我可以據理力爭:你總得讓我有所消遣吧。那時候,女友一般無心與我計較的。
  當然,保持體力也很重要。我的一個難兄曾告訴我他的陪逛秘訣:每逢上街,他總要叮囑女友:“你穿那雙咖啡色細高跟皮鞋走起路來很有風韻。”別有用心溢於言表,而他可愛的女朋友真會言聽計從。我的女友要狡猾許多,這迫使我的對策也更為高明,放諸四海皆准。我的訣竅是,能坐著不站著,能少走不多走。像那種焦躁安一迭聲催促的做法,徒費體力,完全於事無補。如果進專賣店,多半會有個座位,就是店員專座我也隻管坐無妨,看在購物欲蓬勃的女友的面子上,他們從不干涉我。如果沒有座位,我會站在門口不動,一是少走兩步,二是放眼全局,也有靚女可看。走在大街上,調整好呼吸,胸懷“雖千萬人而吾往矣的氣概”,默想著馬拉鬆的動作要點。這樣,最後被拖垮的多半是女友而不是我。
做父親的帶小兒子到野外露營,要他體驗簡單生活。
父親把兩手伸入山澗,捧起水來時,孩子目瞪口呆喊道:“爹,你不會是要喝吧?”
“當然要喝!”父親說著就把手裡捧著的!水咕嚕喝下肚。
“哎呀,爹!”孩子說,“我說的不是水,而是水裡的蝌蚪。”
有一次老師讓學生說說對會考的感受。隻見一同學寫道:
上聯:一年一年又一年
下聯:年年補考都有咱
橫批:還得交錢
煮飯時,一隻螃蟹頂出鍋蓋,對你說:"我熱!",答曰:想紅 就忍著......
某人問醫生:“請問醫生,我怎樣才能活到100歲?”
“第一,戒酒。”“我從不喝酒。”
“第二,戒色。”“我一點不討女人喜歡。”
“第三,少吃肉。”“我是個素食者!”
“那麼您為什麼想活這麼久呢?”
瑪麗去一家服裝店挑選結婚禮服。女店員問她:“你以前結過婚嗎?”
“不,你為何這樣問?”
“哦,是這樣的,假如一個女人結過婚,按此地風俗就該穿紫色的,如果是未婚的,就該穿白色的。”
“啊,那就幫我挑件白色鑲紫的禮服。”

事情發生,可能是我自己大意,沒聽家裡叮嚀。從小,家裡就一直給我戴玉,隨著年齡增加,戴的玉也會更換,在我記憶中除了玉破掉外,換過了三、四塊玉了,每塊玉跟我在一起都有四五年的歷史吧!!現在身上這塊玉,我戴了約有兩年多了,當初是因為原先那塊破了,家裡才拿給我的是一塊雕龍的玉,論價值應該是我戴過最貴重的吧。說來奇怪,家裡小孩有三個,就惟獨我是玉不離身的,一來是我也習慣戴玉,一來是家裡不斷叮嚀,尤其當我晚上要出門時,一定會提醒我玉有沒有戴。約是半年前吧,暑假農歷七月底的時候,記得那天是周六,家中隻有我一人,我正在洗手間,剛好電話進來,我家浴室是有一隻電話的,是我老板要我臨時出差到花蓮,星期天早上就要到,也就是要我開夜車下去,那時已經過深夜12時了。我實在不想在鬼月晚上獨自開車走北宜或是浜海公路,隻是老板有令不得不從 。我上洗手間必定把玉拿下來,也因為這個習慣,我匆匆出門忘了戴它了,要開長途又是開夜車,我一定會替車子做一下檢查的,一切沒問題,我就上路啦......剛從新店上北宜公路,一切都很正常,等到過了坪林,我想起上回在這遇到的怪事,又想起老爸以前開計程車時在北宜遇過的怪事.....那時是我還是個嬰兒的時候,老爸開計程車是開夜班的,那晚載一個客人到宜蘭,回程行經北宜時看到路邊一個身穿白衣的女子在招車,可是等他車停妥後,卻發現沒有人招車,他想可能是他眼花了,就沒去注意,後來開著開著覺得前面的路有點不對,那個路段應該都是轉彎的,可是他眼中所見卻是一條直路,老爸把車停下,下車看個仔細,一下車卻發現前面是個大彎道,可是他上車後看到的又是一條直路,他被嚇壞了,不敢再開,索性把車熄火,在車上睡一覺等天亮再走。」想到老爸那回....我覺得頭皮還真有點發麻,右手習慣性的往胸前一摸....玉呢?忘在家裡了。有點想調頭回去拿,可是也走了一半了,想想還是硬著頭皮走下去,心想反正有臟東西我會感覺得到,頂多到時學老爸停車不開就是了。開慢一點總不會有問題吧!不會有問題?這回問題可大了,不是第一次遇到臟東西的我這一次可被嚇壞了。心中實在不安!所以我也不敢開太快,我想當時我大概把時速維持在30-40之間,開著開著忽然覺得有人用手戳我的後腦,這感覺不是錯覺,很明顯,而且有冰冰涼涼的感覺,我嚇了一大跳,回頭看看後座,一切正常,沒事 ,就在我轉頭回前方時剛好眼角餘光掃過車內的後照鏡,居然好像有個人在我後座上,嚇的我心快要跳出來了,連方向盤都差點沒抓穩,連忙停下車,坐在駕駛座上發抖,好不容易心情平靜了一下,再緩緩回頭,後座真的空無一人,是我錯覺嗎?我自己心裡想應該不是,我真的蠻確定現在車上絕對不隻我一個,一定有其它東西在,我感覺得出來有東西在我背後,可是我實在沒有勇氣在回頭看也沒有勇氣再去瞄後照鏡了。也不知道我究竟呆坐在那有多久了,隻知道我一直坐到心情平復多了,覺得可以開車了才再度上路,一路上覺得後座有人的感覺一直沒有消失,我也確定那不是我的幻覺,一直想把油門踩到底趕快離開這裡,可是想到老爸那回的遭遇我就不敢太慌張,隻敢慢慢的開,深怕自己一著急會出意外,心裡還在咒罵老板市每次有急事都叫我半夜開車跑長途,下一回我決不再理他了,也暗罵自己粗心,早知當初覺得不對時就應該要掉頭回去了,也暗罵自己怎會忘了帶玉呢?忽然路旁閃出一個像是小孩的黑影,我連忙緊急煞車,我可以感覺得到我撞上他了,心想糟了,這下事情大了,趕快下車看看,可是當我下車時居然沒看到有任何東西,是我眼花嗎?可是若是我眼花的話怎麼會覺得車子有撞到東西呢?難道被我壓在車底下啦!隻好打開行李箱拿出手電筒來彎下去看看羅。就在我要趴下去查看車底時,還好沒東西。心裡總算平靜點,還好不是撞到人,既然沒事剛剛就算我自己太神精好了。把手電筒放回去後才發現車子怎麼熄火了,熄火就算了還連大燈冷氣和音響都停了,就像是電瓶沒電一樣,可是我上周才換新電瓶!怎麼會這樣子。發動車子時連一點聲音都沒有,就算電瓶快沒電也不會這樣!隻好打開引擎蓋看羅!這種時候被困在這,真是...怪事來了,我打開引擎蓋居然看不到我可愛的電瓶,空空的沒有東西,沒電瓶我能開到這?我甚至還伸手去摸摸看,真的沒東西,這下我真的認栽了,就在我關上引擎蓋,那時一定是面向車內的嘛,看到我車內有兩個人影,一大一小,嚇的我腿都軟了,不敢回車上,坐在地上靠著車子喘氣,心想今晚是走不成了,隻希望天亮後還有機會能走.....驚魂未定,全身已經都是冷汗了,佩服老爸當初他還能睡的著,不過我蠻懷疑他是不是在唬我,我不相信當時他能這麼冷靜,一定像我一樣嚇壞了,想想打打坐好了,也不用到入定,隻要讓心情平靜一點就行了,就在車外盤腿坐了起來,心中默念著大悲咒,我也隻會背這一段了,就這樣一個人在車外坐了快三小時吧,到天真的亮了,我才站起來回頭看看車上,果然沒東西了,總算天亮了。可是車子壞啦,荒郊野嶺的要我怎麼辦呢?隻好等看看有沒有路過的車子求救羅,沒多久有一台小貨車經過,看到我在那招手就停了下來,那司機很好心的問我怎麼了,我當然不會說電瓶不見了,有誰會信,隻說車子壞了,可能是沒電吧,看他能不能幫我找人帶個新電瓶來,他好心的幫我發動看看,車子居然一發就動了,他還笑著對我說那有壞!我根本無言以對,隻能對他傻笑然後說聲謝謝。待他走後,我才剛上車車就又熄火了,我不死心的再打開我的引擎蓋,那可愛的電瓶居然回來了,我看到它乖乖的在原位上真的快喜極而泣啦,趕快回車上再發動車子,果然一發就動,剛剛是引擎沒熱夠才熄火的,嚇我一跳。後來就順順利利的讓我平安到達花蓮啦!不過,到花蓮時已經快中午啦!辦完事,也是下午四點多啦,那邊的人邀我吃晚餐,晚上再回台北,這回我學乖啦,堅持要馬上走,還要我再開夜車走北宜,我可是正常的很,別再玩一次啦。不過,回程時我也不走北宜啦,我走浜海到基隆再回台北。雖然身上總是戴著護身用的玉,可是我一直懷疑玉是否能避邪,我覺得隻是戴著它會讓我安心許多,就算覺得有臟東西在附近我也不會很害怕,可能就是因為這樣,所以玉能護身,而非它有什麼能力吧!
一個美女無意中做了一件傷害眾人的事,結果招致殺身之禍。
  辯護者說:她畢竟年齡還小,不知者不為罪,應該原諒。
  受害者說: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替美女辯護的人不懷好意!
  經過權衡輕重,法官最後說:判處死刑,立即槍斃!
  受害者說:慢!一槍把她打死太便宜她了,應該千刀萬剮!
  法官認為反正她也是死,於是就把她交給受害者任其處置。
  受害者滿腔怒火,淚如雨下,他舉起一把大刀就架在了美女的脖子上,然後憤怒地對她說:隻要你肯嫁給我,我不會殺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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