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

笑話十則

一天,有個人對他7歲的孩子說:“湯姆,我要你拿這封信到郵
局去,並替我寄出。你現在已經長大了,所以你不會做錯的,是嗎?”
孩子回答道:“不會錯的,爸爸,我是很小心的。”他的父親說:“看,這是1個便士,我要你去買郵票,寄這封信。”孩子說:“可以,爸爸。”他就匆匆地走了。過了半個鐘頭,他回來了,笑嘻嘻,很高興的樣子,他父親說:“好,你已經照我的吩咐把信寄出去了?”孩子回答說:“是的,並且我還節省了這個便士,我走到郵局的時候,看見許多人把信放進一個小孔裡,我在沒有人的時候把信放了進去,沒花1個便士。”
某吝嗇鬼去酒吧喝酒,掏出事先准備好的錢叫了一杯啤酒。

喝到一半,他覺得內急,想上洗手間。但是又怕酒被別人喝掉。

於是,他向服務生借了筆和紙。在紙上寫了:我在杯裡吐了一口痰。

然後,他放心的走了。

一會兒,他回來,發現酒還在那裡,他很高興。

但是,他又發現紙條上多了幾個字:我也吐了一口!

1.十歲時,討論女生
二十歲時,愛慕較成熟年齡較自己稍長的嫵媚女人。
三十歲,喜歡二十出頭的俏麗女孩,甚至更年輕的美少女……
2.十歲:搜集各式好看的火柴盒。
二十歲:身上總有些西餐廳的火柴盒。
到了三十歲(假使當時尚未結婚),家裡到處扔著CLUB和PIANOBAR的火柴盒……
3.認真傾聽他人說話而且相信,是在十歲之時。
不太認真聽,也不太相信是二十歲。
很會認真傾聽,分明不信,臉上卻假裝相信是在三十歲。
4.十歲時的十元等於一元
二十歲的一百元也等於一元
三十歲的一千元還是等於一元
不是錢貶值的那麼厲害,而是用錢的派頭越來越闊綽。
5.小狗是你十歲最好的朋友。
美麗的女子是你二十歲最想要的朋友。
股票、銀行存摺和土地、房屋權狀是你三十歲時最信賴的朋友
(最後這點,同齡的女人似乎實踐得比男人徹底)。
6.看『梁山伯與祝英台』的電影………….,不禁潸然淚下是在十歲。
因劇情感動而眼眶紅紅是在二十歲。
覺得這對戀人未免太缺乏「抗爭」智慧是在三十歲。
7.十歲:不管上演什麼,隻要走進電影院就高興得手舞足蹈。
二十歲:精挑細選片子,早早到場排隊(最好旁邊還有女友陪著)。
買不到票時可不看,也不願與黃牛交易。
三十歲:任憑老婆央求,也隻想待在家看錄影帶。
即使上電影院,也是快開演到場
如果票已售罄,便四下尋找,「黃牛在那裡?」
8.電影片頭「唱國歌」時,跟著大聲合唱是在十歲。
肅立,但靜默聽著戲院內的擴音喇叭高唱國歌是在二十歲。
在休息室抽煙閑聊,等片頭「唱國歌」結束再進場是三十歲。
9.十歲的你運動是為了好玩。
二十歲的你運動是種發泄。
到了三十歲,通常為減肥而運動。
10.十歲:快樂的踩自行車。
二十歲:瘋狂的飆越野機車(我還是破腳踏)。
三十歲:穩穩當當的開四輪轎車。
11.十歲時:你的身高僅差營養遠不及你這一代的叔叔、伯伯一點點……
二十歲時:你已遠高過你的叔叔伯伯……
三十歲時:很不甘願地看著營養遠勝於昔日的你的這一代十歲小孩(或者他們就叫你叔叔伯伯)一個個比你在十歲時(甚至現在的你)還高大
12.十歲時,父母不准你在外過夜。
二十歲,搭起帳篷充分享受露宿野外的樂趣。
三十歲,當然是住在家裡最好,外宿時也得找有冰箱電視和空調的高級飯店。
13.十歲時,買文具玩具給自己……
二十歲,買鮮花卡片給女友……
三十歲,買奶粉尿片給孩子……
14.十歲時,喜歡看騎兵隊打紅番。
二十歲,喜歡看紅番打騎兵隊。
到了三十歲,管它騎兵隊,管他紅番,管它誰打誰,反正事不干己。
15.十歲:相信老師說的真理。
二十歲:相信自己所認同的真理。
三十歲:世事吊詭,不相信有絕對真理的存在。
16.十歲、二十歲,人家以成績單和你所念的學校來評定你的優劣。
三十歲,人家以你所服務的公司和你薪水的高低定你有沒有出息。
17.十歲時用拳頭擺平敵人。
二十歲時用舌辯說服敵人。
三十歲時盡量不替自己制造敵人,萬一真有敵人的話嘿……嘿……
18.十歲時的志願:想當名留青史的偉人。
二十歲:隻想當自己。
三十歲:不管當什麼隻要是有錢人就行。
19.十歲時,牆上挂著裝框裱起的模范生獎狀。
二十歲,改懸挂拍的很好看的個人獨照。
三十歲,又改成股價走勢圖。
20.十歲時,桌子的玻璃墊下,壓著「有志者事竟成」--雖然你還不太懂這句話!
二十歲,壓著「既是過河卒子,隻有奮力向前」--這時,你當然知道為什麼會壓這句話!
三十歲時不再壓任何東西--反正不管壓什麼「格言」,對你都不再起激勵作用,你心知肚明自己大概做不到了。
21.十歲時為繳作業而寫日記。
二十歲為記錄自己的生活思想行為和感情而寫日記。
三十歲生活淡得出鳥來還有什麼日記好寫。
22.接到信馬上回覆是在十歲。
視親疏遠近輕重緩急(當然是以回覆女孩子的信為第一優先)決定回信時間是在二十歲
不想寫信(這樣一來信當然也收得少),偶爾接到信時一擱三兩個月最後還是找出通訊錄以電話代替回信是在三十歲。
23.十歲時隻能穿媽媽買的強力太子龍學生服。
二十歲愛穿自己打工買的BIGSTONE牛仔褲。
到了三十歲不穿印有「動物」標志的高級服飾就覺得怪怪的。
24.十歲:看大人抽煙覺得很無聊。
二十歲:不抽煙怎像個大人呢。
三十歲:煙癮奇大,卻又接收太多抽煙致癌的資訊,徘徊在抽煙與戒煙之間……
25.十歲時喝養樂多(因為它甜蜜)。
二十歲喝可口可樂(因為它時髦)。
三十歲喝礦泉水和纖維飲料(因為--為了自己的健康著想)。
26.十歲:沒有失戀這回事。
二十歲:不相信失戀這檔子事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萬一發生了醉後嚎啕大哭一場)。
三十歲:在還沒失戀前就已和另一位女子再譜一段新戀曲……
27.十歲時,看到男女談情說愛會說:羞、羞、羞。
到了二十歲,見到別人火辣辣的談戀愛而自己身畔猶虛會說:恨、恨、恨、怨、怨、怨
年過三十已婚者看到正熱戀中的情侶會說:羨、羨、羨
至於未婚不幸又從來沒有這種經驗的人,大概隻能說:難、難、難,不如忘、忘、忘
28.十歲時希望自己快快變成二十歲。
二十歲期盼自己能夠有個功成名就意氣風發的三十歲。
三十歲,唉,不管當時過的如何,一想到人生竟這樣消逝大半,都希望能夠從十歲再開始
29.關於這篇文章--
十歲的孩子看不懂。
二十歲的青年可能斥為荒唐。
而已屆三十歲的男人,不管吻合上面所寫的那些條(抑或連一條也不適用於他),該都對這些內容想一想、笑一笑。
  我喜歡看恐怖小說,不敢看恐怖電影。這是因為我的生活總是這麼平淡無聊,我隻能從恐怖中尋找點刺激。可是恐怖電影沖擊太過強烈,突然的畫面、陰沉的音響直接沖入大腦,午夜的時候獨自一個人,我脆弱的心理承受不了這樣的刺激。恐怖小說就緩和的多,不管多恐怖的情節,經過閱讀、理解,有了很大的緩沖,讀起來既能尋到刺激又避免身心受到損害。
  我經常去一個名叫“鬼屋”的版子裡看恐怖小說。鬼屋裡有一幫恐怖愛好者,有看的,也有寫的。老神就是一個寫恐怖小說的。老神的文章其實寫的很好,可是往往招致鬼友的一致批評。文章後面的評論,一溜兒都是“什麼啊,一點都不恐怖”之類。這對一個恐怖小說的作者來說,無疑是很沉重的打擊。
  沒事的時候,我也編些鬼故事發在版子裡,結果遭遇了和老神一樣的打擊。所以我深有感觸,對老神頗為同情,在QQ群裡不免大發感慨。那天老神也在線,我們互發牢騷,聊著聊著就不免有些遇到了知己的味道。碰巧我們居然還在同一座城市裡,老神就喊我出來喝酒。
  我們在一家小酒吧會面。燈光昏暗,老神長發披肩,臉色憔悴,更像一個畫家或者音樂家。老神海量,啤酒叫了一瓶又一瓶,邊喝邊述說自己的不得意。他告訴我他在一家寫手公司工作,平時的工作就是寫寫小說,由公司負責投稿發表。他說他喜歡寫恐怖小說,可是寫出來的東西總不能令老板滿意,也不能令讀者滿意。他說他一定要寫出一篇最恐怖的小說。我覺得老神可能有點多了,說話有點大舌頭了,就勸他不要喝了,跟他說是金子總會閃光的。更主要的是,我發現老神好像太在意這件事了,從見面開始他就一直在說自己如何不被欣賞。
  後來老神經常找我喝酒。他每個星期總會寫出好幾篇恐怖小說發在版子上。鬼友一如既往地說不恐怖,隻有我不斷的捧他。倒也不是我說假話討好他,老神寫的的確不錯,隻不過寫在紙上的東西很難讓人覺得特別恐怖。老神找我喝酒的時候,一會喋喋不休,說要寫最恐怖的小說;一會悶頭喝酒,什麼話也不說,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我就很為他擔心,擔心他會出事。
  後來果然有很長一段時間都不見老神找我喝酒,鬼屋裡也不見老神的文章,打電話給他也沒人接。我不禁有些擔心,但是那段時間太忙,被派去外省出差,就沒有太在意。
  回來後,上了鬼屋就看到了老神的一篇小說,題目就叫《恐怖小說》,頓時就放心了。小說寫的是一個落魄的恐怖小說作家寫了無數小說,卻總是很失意,沒有一篇作品能被認為恐怖,受到贊賞。後來這位郁悶至極的小說家在割腕自殺前寫了一篇小說,死後發表才獲得了成功。小說後面跟了許多評論,這回是有人贊,說是有點嚇人了;也依然有人說不恐怖。看完了小說,我的心又提起來了,有一種不詳的預感,這分明是老神在寫自己啊。
  我給老神打電話,手機已經關機。我在鬼屋版子上留言,要老神找我。過了幾天,卻並沒有回復,倒是有一條消息引起了我的注意。這條消息說是一個叫影子的網友前一陣子自殺了,我立刻聯想到老神的那篇《恐怖小說》。我找到那位發布消息的網友,跟他在QQ上聊了起來。這位網友告訴我說,影子是他同學,前一陣子還好好的,可是6月7日夜裡突然就割腕自殺了。聽了這個消息,我心裡立刻懸了起來,因為我看到《恐怖小說》的評論裡赫然有影子的評論,這條消息的評論發表日期就是6月7日,影子的評論是貶低的。
  沒想到影子的事還隻是個開始。後來的幾天裡,接二連三有不熟悉網友發消息說朋友遭遇了不幸,他們的朋友都是鬼屋裡的熟客。更讓人心驚的是,這些人都是割腕自殺的。一時間,版子裡人心惶惶,寫文章的少了,看文章的也少了。我反復看著老神那篇文章,發現那些自殺的網友都有過評論。
  我覺得這件事肯定和老神有關,我得盡快找到他。我在電話薄找到老神所在的那家寫手公司的號碼,馬上打了過去。接電話的是一個女人的聲音,甜脆脆的。我說我找老神,那邊愣了一下。我重復了一句,並說我是他朋友。電話裡聲音有些低沉地說,老神死了啊。我大驚,忙問什麼時候死的。對方說,死了有一段時間了。我覺得有必要把這件事情搞清楚,我要求去他們公司看看。小姐很客氣,說,老神還有些遺物和遺書,因為沒人領還都放在公司裡,你可以來看看。
  第二天我就去了。寫手公司在市中心某寫字樓的十五層。老板很熱情,特意指派一位小姐接待我。整個十五層被橫七豎八地格成一間一間寫字間。許多人在各自的電腦前噼裡啪啦地忙著。小姐領我到了老神那一間。三四平方米的小間,一台電腦,一張寫字桌,桌子上還有許多文稿,好像老神死過以後都沒動。小姐從抽屜裡拿出一個文件袋給我。裡面是老神的遺書,還有一份稿件。我仔細的看了看,遺書很短,並沒有多說什麼,隻是要求公司一定要把他最後一篇文章發出來。跟遺書裝在一起的就是老神說的最後的文章了,也就是鬼屋裡發的那篇,隻不過這是原件。內容都一樣,並沒有什麼改動。寫手公司專用紙張上老神的字很是奔放,有一小片沾著猩紅。
  我問小姐老神是怎麼死的。小姐有些不自在地說,割腕,就是這裡。我聽了一驚,小姐反而安慰我道,老神其實人滿好的,隻是有些不合群,但沒想到他會自殺。
  我的腦海裡立刻浮現出這樣的場景:午夜時分,很有些酒意的老神回到公司繼續構思他的恐怖小說。公司裡的人都走光了,隻有他一個人。他在電腦前敲著敲著,忽然靈光一顯,靈感奔涌而出,他終於可以完成他那篇最恐怖的小說了。為了防止遺失,他特意拿起了筆,將故事寫在紙上。寫完了小說,他又開始寫遺書,他必須保証這篇他最得意的文章能發表出來。做完了這些,他拿出裁紙刀,鋒利而瀟洒地在自己的手腕上劃過,他必須這麼做,這是他的小說的一部分。鮮血噴涌,流過桌面,濺濕地面,有一片甚至染紅了稿件。老神笑了,有些殘酷,有些陰冷。
  從公司回來,我又上了鬼屋,點擊開《恐怖小說》。我越看越害怕,文章本身並不是恐怖,可是一聯想到老神,我就打起了寒戰。最恐怖的小說?老神是用自殺使它成為最恐怖小說?還是自殺後讓它成為最恐怖小說?
  我在鬼屋上留言,把事情詳細的說了一下,提醒大伙不要在評論《恐怖小說》。可是大家都表示疑問,議論紛紛,直到有個叫satan的網友跟了個帖子。這個帖子是這樣的:
  前天晚上,我上網到了半夜,模模糊糊感覺有個人進了我的房間,披著披肩長發,臉色憔悴。這個人朝我笑了笑,我就覺得很親切。他笑著在我對面坐下,手裡拿著把刀在自己手腕上抹了一下,就有一朵妖艷的花怒放。這朵花吸引了我,我想自己也可以有這麼一朵花,就忍不住拿住刀子往自己手上抹。幸虧這時候我媽看我房間半夜等還亮著,敲我門要我早點睡。敲門聲一響,那個人就不見了,我也醒了。這絕對不是編恐怖故事,我的手腕上現在還有條血痕呢。
  我忙打開《恐怖小說》的評論,果然有satan的名字。我把自己的發現也跟了上去。大家才開始有點相信,就沒什麼人再去評論《恐怖小說》了。幸好到現在也還沒再發生什麼事。現在想來,老神這篇小說《恐怖小說》的確是讓我最恐怖的恐怖小說。
說父子倆窮的家徒四壁,好不容易翻到倆銅板,都想到了去打酒喝,父親怕兒子路上偷喝,兒子怕父親不給自己喝,於是爺倆一塊去打酒,倆人都抱著酒罐走,父親不小心跌了一腳,酒罐破了,酒撒了一地,父親趴下就喝,兒子嚇傻了,在哪愣著,他爹就喉到,你還愣著干啥呀,你他媽還等菜肴呀!
夫妻吵架,妻子憤怒地嚷到:"我嫁給魔鬼也比嫁給你強!"
"這不可能,因為近親禁止通婚。"丈夫馬上反駁道。
一位婦產科醫生自己開業了,第一天回家後妻子問他:“今天成績如何?”
醫生答道:“不算太壞,雖然產婦和嬰兒都沒保住,但總算把嬰兒的父親救活了。”

妻子:“婚前你不是叫我天使嗎?”
丈夫:“對。”
妻子:“為什麼現在你不這樣叫我了呢?”
丈夫:“呵,親愛的,你應該高興,現在我頭腦正常多了。”


有一個傻人,他姐姐給他開了一個果園。姐姐對弟弟說:“過幾天,市長要來檢查。”便教他說:“這是水蜜桃樹,味道好,汁水多,歡迎市長品嘗。這是蘋果樹,味道好,汁水多,歡迎市長品嘗......”每一個都教了九九八十一遍。
市長來的時候,傻人說了一遍,市長很滿意。走的時候,指著門口的一棵槐樹,問他這是什麼樹,他便回頭看姐姐,姐姐做出懷抱的樣子,他說:“噢,我知道了,這是姐姐的胸脯樹。味道好,汁水多,歡迎市長品嘗。”
羅斯福任美國總統以前,在海軍部供職。某日,一位朋友問及海軍在大西洋的一個小島籌建基地的秘密計劃。
羅斯福特意向四周望了望,然後壓低聲音問:“你能保守
秘密嗎?”
“當然能。”
“那麼,”羅斯福微笑著說,“我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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